《我在四合院有个家》 第一百三十四章,不信人间有别离(第一卷终章)(7/10)

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,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
就是一块木头,不值得为它生气。”

  这一语双关的话,让老林都被气笑了。

  伸出手,虚点了点他,道:

  “既然你不想被关心,那好,我就开门见山了。”

  “虎骨酒还有吧?”

  周济民表面上松了一口气,内心还是保持警惕的。

  虎骨酒当然还有,但不会轻易给。

  给老林的还有,给其他人的,没有了。

  其实老林他们也从周济民这边拿了配方,找人配齐了药材,可泡出来的酒,味道差了不少。

  更是完全没有周济民这边拿的虎骨酒那种神奇效果。

  “我这次来,主要目的不是虎骨酒,而是找你帮个忙。”

  帮忙?

  周济民狐疑,心中警铃大作,这个忙,肯定帮不了!

  南剪子胡同,周家。

  院子里,周清娴她们三个小屁孩,正在玩耍。

  身上和脸上都脏兮兮的,大人们想管都管不住。

  会走路的小屁孩,闹腾着呢。

  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的欲望。

  “妈妈,这是什么呀?”

  突然,周清怡拿着手里拿着一条颜色鲜艳的毛毛虫,可可爱爱地来到丁秋楠面前,带着微笑和好奇地询问道。

  已经摆烂,不想搭理自己儿女的卫生情况的丁秋楠,正在翻书呢。

  回头一看,那毛茸茸的小玩意儿,近在眼前。

  吓得一边尖叫连连,一边往后退。

  “快丢掉它,小怡你赶紧扔了,那是毛毛虫,等下你就惨了。”

  时值春夏之际,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。

  毛毛虫也是大自然中常见的小玩意儿。

  有些毛毛虫,真的可以让皮肤变得奇痒无比,很难受的。

  然鹅,丁秋楠越是这么说,周清怡就越是好奇。

  根本不舍得放下,还靠近去观看。

  为什么妈妈会害怕呢?

  这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啊,有什么好怕的?

  我可以跟它做朋友吧?

  还有还有,为什么我和它的皮肤不一样呢?

  大姐周清娴也走了过来,软萌软萌地道:

  “妹妹,这是什么呀?”

  “妈妈说它叫毛毛虫。”

  “好吃吗?”

  嘎!

  一旁的丁秋楠,彻底呆滞了。

  家里的几个孩子,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物种啊?

 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里面,没有提及这些啊。

  天啊,毛毛虫这种恶心东西,居然还问能不能吃?

  是家里短了你吃喝吗?

  从房间出来的周淑晴,看到大嫂她们都没什么事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
  “瞌睡虫,快点把你手里的毛毛虫扔掉。”

  “姑姑,我不要扔掉,我要跟毛毛虫做朋友。”

  丁秋楠直接无语扶额,她到底生了个什么玩意儿?

  是不是取错小名了?

  瞌睡虫,毛毛虫!

  周淑晴也无语,但还是上前,帮周清怡把虫子扔掉了。

  小家伙还满脸可惜,呀,朋友,把你摔疼了吧?

  毛毛虫要是听得懂她的话,估计会谢谢她祖宗十八代,把它捡回来,好好待在树叶上干饭不香吗?

  下一刻,毛毛虫就被丁秋楠一脚下去,变成了一滩五颜六色的那啥。

  “呜呜,妈妈你坏,毛毛虫是我的朋友。”

  看周清怡直接哭了,丁秋楠顿时无比心累。

  心说,我还没找你算账呢,你倒是哭起来了,刚才拿毛毛虫吓我不是挺欢乐的吗?

  不过,终究是自己的女儿,还是得要哄的。

  却说此时,书房的门被打开了。

  大领导从里面走了出来,脸上带着微笑。

  “小家伙怎么还哭了呢?来,爷爷抱好不好?”

  有和蔼可亲的大领导抱着,周清怡哭得更凶了。

  一边哭,还一边控诉她妈妈。

  把丁秋楠气得,恨不得扒开周清怡的裤子,给她屁股多打巴掌。

  太混蛋了。

  到底是毛毛虫重要还是妈妈重要?

  是非不分的小混蛋!

  然鹅老林听了,却哈哈大笑,还帮着小家伙说话,表示一起控诉她妈妈。

  “不过,你可以告诉爷爷,毛毛虫什么时候成为你的朋友的呢?”

  “就刚刚啊。”

  小家伙还在抽泣中,倚靠在大领导怀-->>

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,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